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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变成病娇反派的金丝雀》

9. 第009章 打劫

反了天的崔千儿每日把自己关在房间。

鸟笼里有独立的卫生间,还有一个狭小的房间,隔板门一关,可以杜绝外面人的探究。

曲凌燕发现自那日灵宠看到自己的模样后,就有了一系列的反常,时常坐在笼子里发呆,间歇性的,最长的一次约有半时辰,时常用鸟喙叨两口自己秃了的地方,看起来一脸的忧伤,连她投喂的食物好像也失了兴趣。

殊不知崔千儿把自己关在房间,不过是为了练习,准确的说是研究她口吐冷气这反常的行径。

她试了几十次后,终于吐出了一口冰霜,冰霜刻在木板上,木板出现了一定的裂痕。

崔千儿惊呆了。

她下意识的挺了挺小胸脯。

她以为自己是只平平无奇的鸟,万万没想到,她居然是一只妖修,不,鸟修。

这不亚于她去求职,失败后走在路上,突然被五百万给砸晕。

要知道这世界可是一个玄幻世界,因灵气充裕,赤都大陆上人妖魔三族都有相应的修炼方式,人族和魔族她了解的倒是相应多一点。

但有关于妖族,尤其是鸟族的修炼方式,崔千儿就抓马了。

而另一边,曲灵燕撑着头还在思索燕九的话。

难道鸟真的爱美如命?

“宫主,拉格四处在找他弟弟,有魔说拉曼最后消失的地方是我们这,我觉得需要拉。”

“嗯。”

曲凌燕撑着头心不在焉的应了声,半响后突然道,“十三,你说我要不要去鸟族抓一只回来。”

燕十三,“?”

什么,他刚好像幻听了,抓什么东西?

曲凌燕说完,摆手,“算了,不过几根毛。”

燕十三,“??”

曲凌燕倏然起身,“听闻悠蓉最近在麋鹿镇乐不思蜀,我们去看看,到底是什么事让她逗留至今未归。”

燕十三,“???”

你以前可是从不过问她的行踪。

曲悠蓉这人在血魂殿身份算得上是特殊,因为和曲凌燕同姓,下面的人便揣测两人之间的亲密关系,但无论传闻如何,也没见曲凌燕否认过,反倒是任由曲悠蓉长期居住,甚至给与的待遇算得上是‘纵容’。

所以大家就把她当成了曲凌燕唯一的亲人。

燕十三最为清楚,曲悠蓉不过是曲凌燕捡回来的一个命运坎坷的小姑娘,小姑娘对曲凌燕很是感激,于是冠了曲姓,而这一切曲凌燕没反对过。

但为何又突然关注起曲悠蓉了?

三人就这么浩浩荡荡的朝麋鹿镇出发,还未走出门,出发的队伍中多了两人。

不知道哪听到消息的燕九背了个采药的篓筐,打扮的格外人模狗样,他擦了擦额角并不存在的汗,“还好我赶上了。”

“咿呀。”

篓筐里有稚嫩的音传出来。

崔千儿扒拉着曲凌燕的衣袖探头去看,看到了精致如玉的小娃娃,小娃娃仰头,露出一双湛蓝而晶莹剔透的大眼,正眨巴眨巴的看着外面的世界。

【呀,小人鱼。】

燕九笑眯眯的侧身,将篓子往崔千儿面前送了送,诱惑道,“十四,要不要到我这箩筐里来,很舒服哦~”

像骗小红帽的大灰狼。

崔千儿犹豫都不带犹豫的,羽翼扑棱一下,刚要起飞,就被一只温热手给精准的拿捏住,视野重新变暗,她又被塞进了曲凌燕的衣袖中,“走。”

袖中自有乾坤。

不过崔千儿还没来得及探索,先体验了一把颠来倒去的眩晕感,差点把隔夜饭给颠吐出来了,下一秒她们就抵达目的地,速度快到像坐在火箭上。

五个人找了个无人角落,摇身一变。

崔千儿扬头看了看三张陌生的脸,燕九成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,背后的箩筐上面铺了一层绿草叶,叶上竟还有水滴,像是刚采摘下来一样。燕十三成了青葱少年,手中多了一把剑,而曲凌燕变成了身高七尺的翩翩帅男,一把折扇唰的打开,自有一股风流韵味。

崔千儿敢打赌,那双深邃的眼能够迷倒万中少女的心。

【哇,我也要变个身。】

崔千儿跺跺爪,她还是它。

曲凌燕手指轻按了下她转来转去的脑袋,“好了,别闹。”

曲十三稳重的声音也变得稚嫩,“宫、少爷,悠蓉的气息已捕捉。”

燕九不打算和他们一道,捻了下他两颊处的白胡须,“我自己去逛逛。”

说完,第一个踏出了小巷。

曲凌燕单手拢住探出脑袋的灵鸟,“十三,你难得出来一次放松,无需跟我。”

“可宫——”

话还未说完,曲凌燕快步离去。

各种嘈杂声一瞬间纷纷涌入,吆喝声不断,一个类似于古风集市的画面在她面前缓缓铺展开来,崔千儿自来到这世上第一次感受到浓浓的烟火味,她深吸了一口气,她甚至闻到了很多食物的香,糕点、水果……馋得她口水差点流下。

还是外界好啊。

魔族根本不是人待的地方。

崔千儿像刘姥姥进大观园,激动的支棱了起来,努力扬起头,脚下的爪把曲凌燕月牙色的衣袍戳了一个洞而不自知,她还在倔强的伸长脖子。

【别挡住我,让我看看。】

曲凌燕忍不住垂眸,见它因视野挡住而急得不断地往上,她干脆将崔千儿放在自己肩上,“自己抓牢点。”

崔千儿一只爪扣在她肩上,一只爪敷衍的拍了拍。

“掉下去会被踩烂。”

“……”

即便是这么扫兴的话,也没影响到崔千儿的好心情,她好奇的四处张望,两只小豆眼快忙不过来了。

【啊,好想吃。】

【这个发簪做得好精致,真好看。】

【哇哦,武器也可以摆摊卖吗?会不会太草率了。】

……

曲凌燕不由放慢脚步,这些她已经看厌了甚至觉得无趣的东西,经崔千儿叽叽喳喳的描述后好像变得有那么一丝意思。

她突然停在一个卖首饰的摊面前。

摊主以为是哪个姑娘,结果一抬头,就见一个玉树临风的公子站在摊面前,摊主张口就道,“公子是想买礼物送给自己心悦的女子吗?这些随便挑,保管你心悦之人”

崔千儿以前就喜欢买各种簪,自己还学了一门手艺,买材料回来自己缠金簪,每次缠完,她还发布在自己的公众平台上,吸引了不少粉丝。

【买给自己戴不行吗?】

【整个摊子上就凤凰金簪那支最赞,这做工如果换我上至少得花好几个月才行。】

曲凌燕也同时看到了那支金灿灿的簪,这簪子的做工精致,鸟身上的每一根翎毛都栩栩如生,相对应的上面还有不少红珠点缀,看起来亮眼极了。

摊主是个有眼力见的,一看曲凌燕肩上那只略丑的鸟,再看她的视线,立即将那支凤凰金簪拿出来,推崇备至,“公子好眼光,这可是我们的镇店之宝,凤凰寓意高贵,送给公子心仪的女孩刚刚好。”

“而且价格不贵,只要一百个上品灵石。”

【夺少!?】

【一百个上品灵石!?】

【你怎么不干脆去抢啊。】

崔千儿可没忘记这世界通用货币是灵石,一个上品灵石可换一百个中品灵石,以此类推,也就是说这小小的金簪相当于一万中品灵石。

她犹记得燕五喂她小白果时肉痛样子。

可见一个中品灵石已经相当贵了。

而这支金簪等同于崔千儿吃的一万个小白果。

曲凌燕明显感觉到肩上灵鸟的焦虑,此时那两只爪正啪嗒啪嗒来来回回在她肩膀上踩着。

“就要这支,帮我包起来。”

“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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