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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疯批反派和大女主HE了》

234. 半死桐(上)

怜云蹲在溪水边,将皂角搓出些白沫子,涂抹在脏处,右臂举得酸软,沉重的木槌,一下又一下击打在褐衣上。

水花四溅,如碎玉飞琼,溅到脸上带来些清凉的惬意。

四下无人,她脱下不太合脚的布鞋,打了三五个补丁的棉布袜,挽起裤脚,试探着踩到浅水底的大石头上,撑住身子缓缓站了起来。

白云映在缥碧的溪水中,淙淙流淌的水冲刷着腿脚,温柔又清爽,浸在溪水中的小腿纤长、骨肉匀停,双足小巧而莹白、十趾圆润如珠。

娘说,滬国有些男人最爱把玩女人的小脚,而她,生了一对令人痴迷的玉足。

怜云低下头,看向水中倒影,巴掌大的鹅蛋脸白皙细腻,远山长眉、杏眸如含秋水,鼻子小巧挺翘,樱唇红如涂丹,无可挑剔的一张脸。

微风吹过,一绺乌发散落下来,衬得她小小年纪已有些娇媚。

娘说,她天生的好容貌和好身段,再大些,怕是要艳压花魁娘子。

浣衣大半月,原本在环采阁养得纤滑的青葱玉指已长出薄茧,指节也有些粗大,该好好保养了。

娘说,女人最要紧的除了脸就是手,没哪个男人喜欢伺候自己的是一双蒲扇。

娘又说,女人十三到十九的年岁最美,像一朵花儿一样,要星星要月亮都有男人抢着去给她摘来。但不要昏了头,恃宠而骄,或是听几句好话就跟个没担当的花花公子走了。

娘想了想又说,有钱有势的男人,除了这些皮肉功夫,更喜欢诗词歌赋、琴棋书画,倘能在这上头有些建树,才是前途无量。

娘后来叹了口气说,还是算了,作为官妓,最好不要太出挑,太出挑了到时赎身,官面上太难审……

娘还说……

可是,娘再也说不出什么了。

一个多月前,她亲眼看着鸨母指挥着两个汉子,一人提着一条腿,把娘从后门拖了出去。

出去时,除了贴身的胸衣和亵裤,娘身上几乎不着寸缕,一只被血浸透的罗袜掉在地上,散开的一蓬乌黑头发,随着每一步拖行,拂过地面像个大扫帚。

拖出一条半新不旧的血痕。

给她讲了大半辈子道理、自诩聪慧的娘,就这样潦草地被人杖杀,衣不蔽体地拖进了乱葬岗。

阳春三月,对贵族子弟、对文人清客,是草长莺飞和花意渐浓,对黎庶良民、对耕读传家,是耕田犁地和禾苗下种。

对怜云,却是逐渐升高的气温,腐烂得更快的尸身,还有叮在娘身上、怎么都赶不完的蚊蝇。

凝香还小,才十二岁,不敢来乱葬岗送娘;其实,她也还小,才十四岁,小到眼睁睁看着娘被打死,却无能为力,只能紧紧蒙住凝香的眼睛。

那六尺长、手臂粗的棍子击打在娘背上,声音沉闷得像捶一堆破布。捶着捶着,血就一点点洇出来,越流越多,怜云第一次晓得,原来一个躯壳里有那么多血。

娘的哀嚎慢慢哑了下去。

临终前,她撑着最后一口气,对怜云说:“多笑笑,运气才会好。”

娘骗人,娘笑了快三十年,哄得某个男人高兴,多打赏了些财帛,顺道打赏给她隆起的小腹…怜云就是这样来的。

又过了两年,哄得另一个男人更高兴,打赏了更多的财帛,又打赏了她一个女儿——凝香。

也不知凝香怎样了……

.

一个多月前,鸨母忽然拉她出去见人,当时娘被吓得满脸泪水,哀求说她们都还小,等一两年再去接客,只换来两记响亮的耳光。

怜云见的是个男人。

四十左右、面白微须、青色襕衫,像极了娘说的只会写几句酸诗、说几句好听话哄人的花花公子。

那男人蹲下来,捏了捏她下颌、看了看牙口,又撸起她袖子看了看手、掀开她裙子看了看脚,眼神逐渐惊艳,像是在打量一件精美的玉器。

然后来了个老婆子,把她带进里屋,脱得不着寸缕,检验她刚开始发育的女性特征。

出里屋时,那男人已换了副慈爱笑容:“怜云,是爹爹。”

顿了顿,那个她后来称为“爹”的男人又问鸨母:“生怜云的,好像是个官妓?”

鸨母会意,忙笑着说:“人吃五谷杂粮,哪有长命百岁的,奴家一定为老爷处理干净。”

男人满意地点点头,看怜云时再度换上了笑容:“记着,你叫崔怜云,是好人家从小养到大的女儿,同环采阁无半分干系。”

怜云闭上眼,只看到了娘亲的血。

却还是恭顺地点点头,甜笑起来,乖巧地喊了声“爹。”

那以后,怜云再未掉过一滴泪。

.

“死丫头,叫你浣个衣,半个时辰了还不回来”,婆子骂骂咧咧冲过来,打断了她的思绪,“洗好了怎么不回去,就晓得在这晃荡着勾汉子。”

怜云端起木盆,被一路敲敲打打扯回了家,那是一间三进的大宅子,仆妇家丁四五十个,本是用不着她出来浣衣的,然而…

进大门时,婆子突然推了她一把,她扑着摔下去,湿衣服散了一地。手好像擦破了皮,沁着血珠,她疼得轻哼起来,音调娇软似嘤咛。

一双精致的绸面鞋停在她眼前,她抬头,露出个甜甜的笑:“给母亲请安。”

夫人冷哼一声,恨恨道:“大狐媚子生的小狐媚子。”

那双穿着绸面鞋的脚从她手背踩过,片刻未停,向门外走去:“严嬷嬷,带她下去裁几身好衣裙,吃点好的,身上那些伤处理干净,再把手养得细一些,免得老爷回来说我苛待庶女。”

严嬷嬷喜笑颜开送夫人出门,转过头就一把将她从地上薅起来:“还庶女……我呸,婊子养的野种,也配老娘唤一声小姐。”

晚上,房间并未掌灯,怜云趴在柔软的被褥上,后背上的药火辣辣的。十几种活血化瘀药,严嬷嬷选了敷上后最痛的一种。

怜云合眼假寐了一会儿,听到外面人声渐渐静了,才轻手轻脚起身,拆开枕囊翻出几样物件:两块玉佩、一只小小的白玉瓶。

白玉瓶是阿九送的,怜云从里挑出些药膏,抹在手指上,清香扑鼻,一股舒适的清凉沁得指节的疼痛都轻了。

两块玉佩,一块是岫玉,雕着首尾相连、亲亲热热的两条鱼,是那个叫“爹”的男人留给娘的,不值什么钱,娘却傻呵呵贴身藏了多年;另一块是阿九送她的,荣国玉照县产的一品白玉,做工精细触手温润,雕着一只头生三翎、尾曳九羽的神鸟。

阿九说,那神鸟叫凤凰。

其实怜云认识凤凰,只是阿娘说男人不喜欢太聪明的女人。

想到阿九,她唇角忍不住绽出一丝笑意。

她住进这座三进大宅院的第四天,出门浣衣时,在溪边遇到了阿九。他穿着一身绮罗,还用金线满绣,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之家的公子哥儿,长得又好看,五官漂亮得像个姑娘。

从此,每天去溪边浣衣成了她最期待的劳作。

娘说,要趁年轻擦亮眼,选个有财帛、还有点权势的男人,然后像藤缠树一样缠紧了,那是自己唯一的活路。

阿九看起来有钱有权,对她还很好,成日无论什么金贵物什,她多看了一眼就非要送给她,还会每天在溪边为她吟诗、作画。

记忆里娘的面貌越模糊,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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