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 09
“别和他废话了小妹妹。”
忽然,闻歌朝温瑾一挑下巴:“他不缺人我缺人,来我这儿,保管你有钱赚。”
“什么?”
温瑾眼睛一亮,立刻看向了闻歌。
而闻歌悠悠一笑,伸长胳膊就地撑了个懒腰,慢慢吞吞开了口:
“不过啊——得看你有没有这个胆子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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耳边,嗡嗡嗡的震动声持续传来,温瑾回头,看见闻歌正组装着一个针筒形状的器物。
器物顶部露出了一小截线圈和铁片,底部有一根长针,材质则是铸铁的,她从来没在别处见到过。
“别琢磨了。”闻歌言简意赅,“纹身用的,我准备开个纹身店。”
说着,她放下了手里的东西,俯身在温瑾耳边打起了商量:“小妹妹,我拿你胳膊练个手怎么样?小面积,一个图案十块,现结。”
话毕,就随手丢了本图册给温瑾:“喜欢哪个?”
纷飞的图册砸落在怀,温瑾手忙脚乱接住,一眼就看见了一只垂首而立的乌鸦。
闻歌已经着手组装起了割线机:“挑你最喜欢的,选好了告诉我。”
温瑾却压根没听清她说话,神思仿佛被攥住了。
与周围各式各样的玫瑰蝴蝶图案相比,有只乌鸦格格不入,像是闯进了它不该闯入的领地,身上无端有股鬼气,森寒十足。
神思回拢时,温瑾发现自己的手臂已经被闻歌扯直,啪一下放在了桌面上。
“哟,挑了这个?”她惊讶,“江予迟把它放在了第一页,我忘拿出来了。”
温瑾一怔,闻歌回头看了一眼江予迟,怪声怪气:“什么样的人就喜欢什么样的东西,你可千万别和他学啊小妹妹,专挑些阴森森的东西喜欢。”
江予迟像是没听见她这话,全神贯注给手里的广告灯箱排着线路,手里的动作一刻没停。
他喜欢乌鸦吗?
温瑾看着江予迟的背影,呼吸微滞。
“对了,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温瑾。”
“小温瑾五官底子不错。”闻歌忽然又扯到了别处,“再长几年肯定带劲儿。”
“什么带劲?”
闻歌噗嗤一下笑出了声,手里忽然多出了一张薄纸。
薄纸上画着一个约莫三指宽的小图案,不是别的,正是那只格格不入的黑鸦。
“干什么?”温瑾一瞬紧张了起来。
“得先转印好图案才能割线啊。”闻歌笑得没心没肺,“我总不能拿你胳膊即兴发挥吧?”
说着,她在温瑾手臂上用力一按。
下一瞬,紧贴着温瑾皮肤的那张薄纸被一下撕开,而她手腕靠近脉搏的地方,黑鸦几乎活了过来。
嗡嗡的震动声不绝于耳,闻歌手里的机器已经开了。
“新手上路,毁皮勿怪!”
闻歌朝温瑾吟吟一笑,扯着嗓子开了口,说话时,口中隐约亮出一截亮晶晶的舌横钉。
温瑾被那钉子闪得太阳穴猛地一跳,心里涌出一股强烈的悔意,闻歌手却又重了几分,带着一丝不容拒绝的意味。
而就在这时,说时迟那时快,啪一声,另一只手骤然出现,密不透风地按住了温瑾手腕。
连带着……
也按住了一只栩栩如生的鸦。
那手皮肤极薄,覆住人皮肤时却自带重量,仿佛能让人感知到骨头的存在。
那晚,在夜风浩荡的狭窄长廊上,温瑾也感知过同样的重量。
温瑾迟缓抬头,只见江予迟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她身边。
他撩起眼皮瞥了眼温瑾,利落抽走了纹身机的电源线丢到一旁,神情比冰窖还冷。
而闻歌手中,银色尖管已经与他的手背近在咫尺,似是下一瞬,就会戳进那根突起的青筋。
空气里有什么两相僵持,剑拔弩张。
闻歌丝毫没有要让的意思,少年更是。
辉哥已经留意到了这边的动静,捂住听筒向几人走了过来。
看清展柜上的景象,他不可置信地朝闻歌骂了句脏话:“你脑子真被驴踢了?拿一未成年的胳膊当草稿纸?”
“逗小妹妹儿玩呢。”闻歌百无聊赖搁下了手里的物件,又一次伸了个大大的懒腰,“针我都没装上去。”
江予迟闻言拿起了她手里的物件,看清尖管里确实一根针都没有,这才收了力气,不耐烦移开了覆在温瑾腕上的手。
“还敢在她这儿赚钱吗?”
看出小姑娘是真被吓了一番,辉哥拉长了脸开始唬人:“要不是迟,你这胳膊今天就花了。”
“哦。”
温瑾闷声开口,紧张捡起了地上的电源放好,不知该说些什么。
而同一时间,江予迟终于有了下一步动静,他转身重新拿起灯箱,显然懒得多看温瑾一眼:“滚远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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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瑾是在傍晚时分回到鱼骨街的。
由于不想回家,走进楼栋之前,她在鱼骨街凌乱参差的窄巷里逛了许久,像是一只漫无目的的野猫。
她也没想到,自己能遇在路边遇见疯女人。
这还是第一次,疯女人见了温瑾也视若无睹——她不知打哪儿找来了几根粗绳和木板,在树干上绑了个结实的秋千,紧接着,就安安静静站在秋千后,轻轻推着它荡了起来。
秋千上明明空无一人,疯女人却没有停下的打算。
大晚上的,这场景任谁看都会感到诡异,温瑾却看得出神。
秋千在疯女人手里,像一个载着梦的摇篮,而她那神情,竟比模糊破碎的梦境还更加温柔。
“看啊,那女人又在发疯!”
“那小姑娘怎么不跑?还看得有滋有味的?”
居民楼上有几个人探出了头。
温瑾忽的感到一阵窘迫,生怕别人把她和疯女人扯到一起,连忙迈步向前。
只是还没走出几步,身后就传来了一阵啜泣。
那哭声断断续续,极其隐忍、极其绝望。
终究,温瑾还是没能成功走远,轻叹一声停了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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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疯女人并非居无定所,她不是大街上的流浪汉,有着自己的房子。
甚至,她所在的地下室,进门处有棵枝繁叶茂的树,还有一方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小院子,比程春湘的地盘还整洁许多。
走进地下室,温瑾心想,没准疯女人没疯,自己才是真疯了——居然鬼使神差折返而去,扶起踉跄倒地的她,又跟着她到了这个地方。
见温瑾愿意来,疯女人很高兴。
进屋后,她还给温瑾倒了杯水。
接过水,温瑾一口没喝,不动声色放了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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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瑾环望一圈,见屋外堆满了废旧纸箱和矿泉水,猜想疯女人是靠拾荒为生。
沉默一阵,温瑾正准备走,看见了压在玻璃桌下的照片。
照片拍摄于十年前,画面还是黑白的,上面只有两个人:一个利落干练的女人,和一个才十几岁的小姑娘。
那女人拎着公文包,带着副银边眼镜,一副体面又知性的知识分子模样,和鱼骨街这地方格格不入。
小姑娘则怯生生的,长了张白皙瘦削的瓜子脸。
看着看着,温瑾不自觉发起了呆,照片上那个依偎在女人身边的小姑娘,一眼看上去,居然和她像极了。
难怪疯女人对她这么好,常常守在她回家必经的路上,一瞬之间,温瑾全明白了。
而恰在这时,出乎她意料的,疯女人忽然攥住她的手,在她手里塞了个冰冰凉凉的小物件。
指尖无意识刮擦过冷铁,温瑾浑身一颤:“你给我钥匙做什么?”
疯女人却不答,只越发用力,让她把钥匙握紧了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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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瑾回到家时,程春湘抱着床发了黄的被褥,歪着脖子与她迎面走来。
走进门,温瑾见屋子里空了一大半,程春湘竟把自己的床单被褥和四季衣服,一件件搬去了隔壁。
因着鱼骨街的罐头房住不下四个人,纵使结了婚,程春湘也没退掉和温瑾的租房。
江予迟反正不怎么回家,隔壁江才封一个人住,她偶尔会去过夜。
而看现在这架势,她仿佛是笃定江予迟再也不会回来了。
“过来帮我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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